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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5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7-31阅读次数: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具备“A级教学医院”、全科医师转岗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资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以及广西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桂卫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招生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单位人
    1. 已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编制管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2. 已与医疗机构签订就业协议但并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二)社会人
 未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即社会人员。
  二、招收专业
   共11个,包含: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
    三、招生人数
专业基地名称 招生人数  
 
专业基地名称 招生人数
内科 15 眼科 3
儿科 6 耳鼻咽喉科 3
急诊科 3 麻醉科 2
神经内科 3 医学影像科 2
外科 15 医学检验科 2
妇产科 6    
合计招生人数:60 人
     计划招生60人中,40人为社会人或者单位委培生,面向全区各地招录;20人为本单位招聘医师。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8月15日。
    (三)报名方式:从本招生简章附件下载《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申请表》,填好后直接发送到科教培训部邮箱(qzeyykjk@163.com)。
    (四)我院收到学员报名邮件后1周内处理。
    (五)学员接到我院通知需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申请表》并附有受训者所在学校或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盖章)。
  2.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审核以上证书原件;    
 4.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提交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5.提供本人健康体检证明1份(6个月以内)。 
五、考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一)考核时间:2015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本院网站相关通知,或等候培训基地电话通知。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1.笔试:在我院统一设考场考试。参考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第四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 册》;
   2.面试:临床综合能力考核(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表达能力等)。
     六、录取
   (一)计划录取人数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人数如上述招生计划,按计划录取60人。
   (二)录取原则
  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培训专业名额已满,可由我院进行专业调剂。
 (三)录取
     依照自愿签约、契约管理的原则,拟录取学员与我院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暨劳动合同》后成为培训对象,本院培训基地正式录取。
    (四)招录公布
     于8月30日前在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并电话通知个人,注意保持个人电话通畅。
     七、培训时间及模式
  培训时间为3年共33个月。培训模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的要求执行;规范化培训包括专业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训,主要采取在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科室轮转的方式进行。
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认证
     (一)过程考核
      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即公共科目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基地组织对学员进行公共理论知识考试;轮转考核,即每一科室轮转培训结束后,由临床专科基地组织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即每年度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基地组织对学员全年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二)结业考核
      所有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学员进行全面的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参加结业考核的学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且过程考核全部合格。
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九、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与执业注册
     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培训对象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培训对象取得执业资格后,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由医务部负责申报。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十、临床工作
     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资质允许的相应临床医疗工作。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在具有执业资格的带教师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钦州市文峰南路219号,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科教培训部(医院五号楼4层),邮编535000,电话:0777-2873267。电子邮箱:qzeyykjk@163.com,联系人:郑老师、黄老师、陈老师。                                 
附件:《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申请表》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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