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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6阅读次数:

各科室: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经医院党委会会议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月17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康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防范医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扎实做好我院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河池南丹县“10·28”矿山事故教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通过集中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我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督促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影响本单位安全隐患的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态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集中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廖振南  党委副书记、院长

陆永光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绍光  党委副书记

庞纯宗  纪委书记

杜正隆  副院长

洪泽文  副院长

许承琼  副院长

吴天俊  副院长

   总会计师

 :黄粹业  质管办常务主任

陈进文  质管办主任

 :郑小丽  党办主任

黄淑静  监察室主任

   质管办副主任

陈樱君  院办主任

李关秀  宣传科科长

禤彩霞  医务部主任

吴国燕  质控科科长

黄春燕  护理部副主任

利文倩  教培部主任

李英珍  感控科副科长

陈建西  预防保健科科长

彭于仑  门诊部主任

方章光  信息技术科主要负责人

黄国洲  设备科科长

王治军  保卫科科长

庞邦斌  后勤部主任

   药剂科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指导。

三、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部门、各科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建立、知晓及落实情况。(负责部门:质管办;配合部门:各行政部能部门)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科室要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暴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门急诊、病区楼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抓好对人和物的管理,保证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配足配齐灭火器(箱)、消火栓及消防水带等消防设备并确保其使用有效;加强对消防控制室的运行管理,加强组织机制建设、标准化管理宣传教育等情况。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演练,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负责部门:保卫科,配合部门:后勤部)

(三)违规使用易燃彩钢板做装修和建筑情况

病区、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的临时用房用彩钢板搭建的,彩钢板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对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装修和建筑的,要严禁违规动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禁放烟花爆竹。建筑内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不燃、难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应采用不燃隔热材料。对使用年限较长的易燃彩钢板建筑和装修要及时拆除或更换达到防火标准的彩钢板做建筑和装修,防止发生火灾事故(负责部门:后勤部,配合部门:保卫科)

(四)电动自行车充电与停放情况

要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45/T1553-2017)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无智能充电桩、无自动喷淋系统、无监控摄像头、停放杂乱、占用消防通道、安全距离不达标等隐患问题实施治理。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楼道梯间、办公场所等非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负责部门:保卫科,配合部门:后勤部)

(五)危险化学品的综合治理情况

参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品种目录和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单位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排查统计表》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目录,建立我院危险化学品品种目录,明确监管种类。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储存使用环节的管理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负责部门:设备科,配合部门:保卫科、后勤部)

四、整治方式

采取各部门(科室)自查、院部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集中整治安排

(一)及时动员部署

按照上级要求迅速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列为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合并进行。计划分别通过“12月份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分析会”、“第四季度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医院中层干部会议”等多次作重点部门、主管部门及全院动员部署。同时可通过标语、宣传栏、微信等广泛开展发动与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二)各部门、科室全面自查

各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本科室及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等,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部门及管辖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院主要领导签字,在院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至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部门、科室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三)院部集中检查

院部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部门、科室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集中开展检查。我院已分别于11月8日和11月18日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检查”,计划还分别于2020年元旦前和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2019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2020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排查整治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部门(科室)自查、医院督查贯彻于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部门、科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河池南丹县“10·28”矿山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我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各部门、科室要坚持立整立改、边查边改,把排查整改、专项检查贯穿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三)明确责任落实与追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及管辖区域安全生产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及时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好本部门及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大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整改治理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务部、护理部、感控科、预防保健科、门诊部、设备科、保卫科、后勤部、药剂科等安全生产重点部门(科室)按照本方案和《关于印发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钦二医〔2019140号)要求,抓好抓实我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注意收集整理工作台账资料,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20213日前将本部门(科室)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呈报本部门(科室)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发送至质管办邮箱:qzeyyzgb@163.com,以便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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