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有效落实我院职能部门(科室)绩效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具体如下:
一、小组人员组成
党办负责人、监察室负责人、院办负责人、绩效考核办负责人、督查办负责人;组员履职时权责平等,每次考核由绩效考核办负责召集、汇总。
(注:实际工作时,如上述科室负责人另有重要任务,可指定本科室副职人员或适宜人员代替其参与绩效考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每月份、每季度、每年度严格按照医院确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对职能部门(科室)进行绩效考核、汇总,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绩效考核办。
(二)针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集体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提交院长办公会。
(三)针对职能部门(科室)正式提出的质疑进行分析讨论答复;必要时提交院长办公会。
(四)每年对职能部门(科室)绩效考核方案提出完善、修订意见。
(五)要求考核小组成员本着公平、公正、无私原则开展相关工作;执行利益科室回避原则。
特此通知。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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