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脑卒中筛查门诊和建立相关科室
与筛查门诊分转诊机制的通知
脑卒中是严重威胁我国人群健康的慢性病之一,施行有效的筛查和综合干预是降低脑卒中致残率和死亡率、提高生存率和生存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早期预防、早期识别脑卒中高危人群,根据《脑卒中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技术方案》《2022年度国家卫生健康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高级卒中中心现场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成立我院的卒中筛查门诊并建立体检中心与卒中筛查门诊之间的分诊转诊机制。
一、成立我院的脑卒中筛查门诊
(一)脑卒中筛查门诊设在我院神经内科门诊,加挂“脑卒中筛查门诊”牌。对所有在内科系统门诊就诊的40岁以上患者进行脑卒中风险筛查。建立筛查登记本,记录一般项目、筛查结果、处理措施等。
(二)心内科门诊、内分泌科门诊、各病区病房要执行我院下发的《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卒中筛查制度》,进行脑卒中危险因素的筛查。
(三)门诊危险因素筛查的内容:
针对40岁以上人群,依据以下8项危险因素进行脑卒中风险筛查评估(存在一项,评分1分)。
1. 高血压病史(≥140/90mmHg)或正在服用降压药。
2. 房颤和/或心瓣膜病等心脏病;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的既往病史。
3. 吸烟;一生中连续或累积吸烟6个月及以上。
4. 血脂异常;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的既往病史。
5. 糖尿病;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的既往病史。
6. 很少进行体育活动(体育锻炼的标准是每周锻炼≥3次、每次≥30分钟、持续时间超过1年。从事农业体力劳动可视为有体育活动)。
7. 明显超重或肥胖(BMI≥26kg/m2)。
8. 有脑卒中家族史或本人脑卒中患病史。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明确诊断的脑卒中家族史、既往本人脑卒中病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病史者。
二、综合各项危险因素评估结果,对脑卒中患病风险进行评估
(一)下列三种情况为脑卒中高危人群:
1. 脑卒中风险筛查评估≥3分的为高危人群。
2. 既往有缺血性脑卒中/TIA病史者为高危人群。
3. 脑卒中风险筛查评估≥3分,且既往有缺血性脑卒中/TIA病史者,为高危人群。
(二)中危人群:具有3项以下危险因素,但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房颤动或瓣膜性心脏病中至少一种疾病者。
(三)低危人群:具有3项以下危险因素,且未患高血压、糖尿病、心房颤动或瓣膜性心脏病等任何一种慢性病者。
三、干预措施,重点是高危人群
(一)低危人群随访干预方案
对低危人群持续开展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建议低危人群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并嘱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中危人群随访干预方案
对高血压、糖尿病及房颤患者进行规范的综合防治。
(三)高危人群进一步处理方案
1. 实验室检查:检测血糖、血脂、同型半胱氨酸(高血压患者必查)等。
2. 脑、颈部血管超声:包括颈部动脉超声和经颅多普勒超声。脑、颈部血管超声检查通常无禁忌证,能够判断脑、颈部血管狭窄病变的程度和范围,为临床干预提供重要信息。
3. 其他筛查手段:包括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如脑、颈血管超声发现有血管病变,可选择性行CTA、MRA、DSA等检查。
四、相关科室与脑卒中筛查门诊的转诊机制
相关科室首诊医师经对患者筛查,判断为脑卒中高危人群,应将患者转到“脑心健康管理师门诊”进一步处理,结合脑心健康管理师门诊意见给予相应处理。
六、筛查资料的保管
筛查所用的表格《脑卒中风险筛查评级记录表》由门诊部管理,定期发放到各门诊,每周五收集,统一交到“卒中中心管理办公室”归类整理存放,以便定期随访。
附件:1.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脑卒中风险筛查与防治流程
2. 脑卒中风险筛查评级(初筛)记录表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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