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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06阅读次数: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于1933年,是北部湾沿海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中医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医疗集团包括文峰院区、二马路院区、健康管理中心。是钦州市历史最悠久的公立医院同时还是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标准版”“国家呼吸与危重症规范化建设单位”“中国创面修复专科建设培育单位”“中国创伤救治联盟成员单位“国家静脉血栓诊疗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西高等医学院校A级临床教学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脑卒中联盟副主席单位钦州市心脑血管病诊治人才小高地”“国家级血栓防治中心达标单位”“中华医学会脊柱脊髓共建示范单位”“全国综合医院中医工作示范单位。2011年增挂钦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是北部湾沿海地区唯一一所具有职业性疾病体检、诊断和治疗资质的职业病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在钦州市唯一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钦州唯一项目单位。2020 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名列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三级公立医院第一。

医院毗邻中山公园,环境优美。我院拥有编制床位1100张,平均开放床位1819张;房屋总建筑面积170599平方米,医疗业务用房面积153595平方米医院设备齐全,拥有联影3.0T和西门子1.5T超导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拥有256层螺旋CT、飞利浦128排螺旋CT和64层全高清纳米螺旋CT、GE经济型SPECT/CT、锐柯X线摄影系统DR、飞利浦FD20大平板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机、彩色三维智能超声诊断系统和三维适形肿瘤放疗系统,日本岛津数字胃肠机及锐珂DR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蔡司飞秒激光手术系统(VisuMax/MEL90)、蔡司外科手术显微镜(KINEV0900)等一流高端设备。

医院在岗职工2633人,卫生技术人员2176人。其中高级职称378人,中级职称698人,博士2人,究生193人。45人次获评钦州市优秀拔尖人才”“钦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钦州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医院有135个科室部门,党群6个,临床科室76个,医技科室16个,职能科室34个,外派机构3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持平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8,414.62万元,同比增加18,648.7万元,增长18.6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09.9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085.75万元,增长53.64%,主要原因新增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新冠患者救治费用。

2.事业收入114,881.95万元,为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23,051.01万元,增长25.1%

3.其他收入422.7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食堂收入、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款、利息收入等。同比减少5,488.06万元,下降92.85%,主要原因是债务收入减少,2022年债务收入5000万元,2023年无债务收入。

年结转和结余108.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9.55万元,增长9.66%

(二)支出总计120,990.63万元,同比增加33,026.16万元,增长37.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112,849.4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方面。同比增加24,948.21万元,增长28.38%,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后,医院逐渐恢复正常运营,收入增长,支出也随着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61.7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职工的社会保障费用,同比增加2,116.71万元,增长4802.75%,主要原因是原来这一类的支出统计的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涵盖的范围有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主要是用于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救治能力。

4.农林水支出13.9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等方面支出同比减少2.46万元,下降15%。

5.住房保障支出(类)5,915.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往年此类支出包含在卫生健康支出(类),今年单列出来。

6.年末结转和结余865.0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756.67万元,增长798.33 %,主要原因是新冠救治患者补助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13万元,项目支出1,992.3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14.19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综合医院580.77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对口支援县医院专项经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职人员统发工资等方面的支出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71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业病防治、重点传染病监测、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4.19万元,主要是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脑卒中筛查和干预项目、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等方面的支出。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506.73万元,用于市本级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费用、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6.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2万元,用于中医院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方面的支出,课题名称是《鸡内金当归褥疮软膏的制备及其药效学研究》。

7.事业单位医疗55.72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2.00万元,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9.其他农林水支出13.9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助、市直驻村扶贫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0.城市建设支出5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救治能力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万元,其中:

城市建设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救治能力。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9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8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3.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3.0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1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16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3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4.73%;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27%。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执行率偏低,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为理想,大部分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下一步整改措施是继续加强项目管理,保障投入有产生、有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信息系统及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439.1万元,执行数为2,4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主要用于信息系统的更新改造、信息设备的购置更新,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科教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950万元,执行数为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顺利完成科教任务

债务还本付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1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6,665.97万元,执行数为16,10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6.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完成债务还本付息

中央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76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616.7422万元,执行数为540.097万元,完成预算的87.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增强区域核酸检测能力

市财政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85.3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全年目标按时完成

白石湖院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178.341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在钦州市建成一个扎根钦州,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的中高端医疗中心和教研中心,对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将钦州市建设成为北部湾医疗中心”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对提高医院现代化技术水平和医疗水平,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提高广大群众幸福感有重大社会意义。

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16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53.42万元,执行数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1.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全国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2.91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532万元,执行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29.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中央、自治区项目要求执行完成全年计划目标。

疫情防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3.94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138.7099万元,执行数为1,544.1416万元,完成预算的7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完成疫情防控医疗设备购置工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一至表九)

 

文件下载: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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