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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2013-08-16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一)各责任科室提出院务公开项目和内容报院长办公室;
    (二)院长办公室审议和整理后,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公开的形式;
    (三)院长办公室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审批结果组织相关责任科室落实院务公开工作;
    (四)已经获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院务公开事项,如相关科室对公开内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将公开内容报院长办公室审议和整理,并经各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