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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跨市异地结报10月开始试点 我院成为全市唯一入选试点定点医疗机构

2015-10-09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为方便广西区内跨地市新农合群众住院结报,7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文,定于今年10月份通过完善省、市两级新农合转诊结算平台建设,实现试点范围新农合基金跨市异地结算。其中,钦州、南宁、北海、防城港、梧州市成为首批试点医院的城市,广西共有9家医院入选,我院是钦州市唯一一家入选试点定点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钦北区作为全区9个试点地区之一,我院则作为钦州市唯一一家入选试点定点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试点的相关工作完成后,钦北区参合人员凭参合证(卡)、转诊证明等材料,可在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费用由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参合人员在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属于参合人员承担的部分,由参合人员在办理出院时缴清;属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合地新农合管理部门通过网络等方式审核后,每月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而北海市城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和港口区、梧州市城区、南宁市良庆区、宾阳县等试点地区的参合群众到我院住院的,首先应在参合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才能实现出院即时结报。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试点工作计划,新农合跨市异地即时报结试点工作将今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在我市和其他试点地区开展即时结报试点试运行。届时,我市钦北区、北海市城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和港口区等试点地区的参合群众在我院住院都可实现即时结报。
我院高度重视这一方便新农合群众的惠民工程,目前正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工作节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比如说,正在开展新农合信息系统接口升级改造工作等。通过完善自治区、市两级新农合转诊结算平台建设,完成试点市、县(市、区)新农合信息系统,以及试点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与新农合转诊结算平台对接,实现试点范围跨市异地结算。
实现新农合跨市异地即时报结,将大大方便外出务工人员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同时,简化程序,不用城市间来回奔波,市民在试点的异地城市住院时,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实现即时结报。(李关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