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调整院领导分工的通知
2016-08-22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各科室: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院领导分工进行如下部分调整,其它分管的工作不变。
刘绍光党委副书记:负责财务、物价工作,分管财务部(物价办),不再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及分管的人力资源部(督查考核办)。
曹传伟纪委书记、副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工作,分管药学部(临床药学科、药剂科、营养科),不再负责财务、物价工作及分管的财务部(物价办);
杜正隆副院长: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督查考核办),不再负责药事管理工作及分管的药学部(临床药学科、药剂科、营养科)。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院领导分工进行如下部分调整,其它分管的工作不变。
刘绍光党委副书记:负责财务、物价工作,分管财务部(物价办),不再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及分管的人力资源部(督查考核办)。
曹传伟纪委书记、副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工作,分管药学部(临床药学科、药剂科、营养科),不再负责财务、物价工作及分管的财务部(物价办);
杜正隆副院长: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督查考核办),不再负责药事管理工作及分管的药学部(临床药学科、药剂科、营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