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2017-06-12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修订)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接待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修订)
一、接待范围
(一)自治区级机关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来院参观访问的非钦州市城区兄弟单位领导、被邀请来院会诊或学术交流的专家教授等;
(三)被邀请来院作学术交流、科研验收及鉴定的国内、境外专家或教授等;
(四)参加我院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班的学习及授课的专家及随行人员;
(五)外单位来院帮助指导工作的各类人员(如维修、安装医疗器械及设施等人员)。
二、接待流程及细则
(一)业务类公务接待:邀请专家正式发函到对方单位办公室、医务部等管理科室;以我院医务部、科教培训部等承办科室确认函(文书)为接待依据;
(二)检查类公务接待:院办公室必须提前好会议室,必要时准备双方领导台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提前10分钟下楼等候,迎接到会议室。
(三)参观交流的公务接待:院办为其预定住宿房间,并安排人员到酒店迎接,并引导对方到医院会议室进行对接;同时准备交流会议室及参会人员台牌,通知相关对应科室到会议室参加交流,打印参观交流对接表置于会议桌上(人手一份);院级以上的交流由医院主要领导主持,院办准备医院简介PPT。
(四)培训班类公务接持:院办为专家预定住宿房间,安排职能科副主任以上职务人员派车到火车站或机场迎接,并将对方接至酒店下榻,为其安排就餐;同时准备培训会议室及专家、领导台牌;培训授课期间派车接送专家。参加培训的外院领导及来宾,可协助其预定住宿及就餐,并根据来宾医学专业安排对应科主任或副主任一对一对接,协助解决其在培训期间的困难。
三、接待原则及标准
(一)应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对待接待的原则;
(二)上级和兄弟单位的行政领导来访,由院办负责接待;党委领导来访,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接待;外宾来访,由院办负责牵头接待;其他来访,由邀请科室和对口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接待。
(三)接待住宿应安排以就近为、方便为原则,房间为标准间,指导意见为区内专家以景泰酒店等非星级为主,区外专家以金湾大酒店为主;接待用餐应尽可能安排在医院食堂(餐标参考广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外宾参考钦州市外宾接待标准,初定:每人每餐院内食堂接待待处级及以下每人每餐90元,局厅级为100元,省级为110元;院外就餐每人每餐标准处级及以下每人每餐130元,局厅级为150元,省级为170元);应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确因工作需要,以当地酒水为主。
(四)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接待审批流程
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必须有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医院邀请函等证明公务活动的有关材料,并通过公务接待审批后,方可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未经审批的公务接待不予报销。审批流程:
(一)申请科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包括接待事项、对象、人数、时间、地点、陪同人员,并附来访公函、邀请函等相关材料。检查类公务接待由院办或党办填写该表。
(二)申请科室将审批表提交主管职能部门审批。
(三)主管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提交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根据接待标准填写接待预算。(原则上实际产生的接待费用不得超过接待预算,超支部分由申请科室自行解决)。
(四)医院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将此表呈分管院领导审批。
(五)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将审批表返还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安排接待的相关事宜。
(六)公务活动结束后,审批表、接待清单、发票、来访公函、邀请函一并上交财务部,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院办、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2.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务接待清单
附件1: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时间 | 省部级类 | 元/人 | ||
接待单位 | 局厅级类 | 元/人 | ||
接待事由 | 处级以下 | 元/人 | ||
来宾情况 | 其 他 | |||
陪餐人员 | 接待金额 | |||
经办人 | 审 批 人 |
附件2: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务接待清单
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接待单位 | ||||||||||||
接待事由 | ||||||||||||
来访情况 | 来访单位 | |||||||||||
来访日期 | ||||||||||||
来客人数 | ||||||||||||
来访宾客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接待单位 陪同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接待预算费用 | ||||||||||||
接待实际事项 | 时间 | 地点 | 费用 | |||||||||
其中:用餐费用 | ||||||||||||
住宿费用 | ||||||||||||
交通费用 | ||||||||||||
外租场地费用 | ||||||||||||
合计费用 | ||||||||||||
接待部门经办人 | 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