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采购领导小组、采购谈判询价小组、采购监督管理小组成员的通知
2018-02-12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招标采购行为,推进阳光采购,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管理,根据《自治区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7〕26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3号)、《关于钦州市本级预算单位通用类货物网上商城供货采购的通知》(钦市财采〔2017〕30号)精神,我院进行了修订医院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由于人员岗位有变更,经研究讨论,决定调整采购领导小组、采购谈判询价小组、采购监督管理小组成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廖振南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绍光 党委副书记
杜正隆 副院长
陆永光 副院长
成 员:唐真武 刘国勇 黄淑静 利 晓 章晓华
张旺连 陈立华 李关秀 赖广平 陈进文
阳 明 曾广萍 庞晓军 李香乐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采购法》及上级政府制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制定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并指导贯彻执行;讨论确定医院招标采购的事项,对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等院内专业委员会作出的采购决议进行最终确定。
二、采购谈判询价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绍光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杜正隆 副院长
成 员:唐真武 刘国勇 章晓华 李关秀 阳 明
曾广萍 庞晓军 李香乐 黄云兰 张素华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采购法》及上级政府制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医药耗材、办公设备、试剂、信息、宣传与广告、后勤物资、项目工程(维修)等招标采购价格咨询和谈判,负责对非参加非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院内招标采购价格谈判,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委托代理招标机构等。
三、采购监督管理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陆永光 副院长
成 员:黄淑静 张旺连 陈贤君 梁 冰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采购法》及上级政府制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医药耗材、办公设备、试剂、信息、宣传与广告、后勤物资、项目工程(维修)、服务等招标采购的价格咨询、谈判、抽签确定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招标、采购等环节全程监督。
为规范我院招标采购行为,推进阳光采购,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管理,根据《自治区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7〕26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3号)、《关于钦州市本级预算单位通用类货物网上商城供货采购的通知》(钦市财采〔2017〕30号)精神,我院进行了修订医院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由于人员岗位有变更,经研究讨论,决定调整采购领导小组、采购谈判询价小组、采购监督管理小组成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廖振南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绍光 党委副书记
杜正隆 副院长
陆永光 副院长
成 员:唐真武 刘国勇 黄淑静 利 晓 章晓华
张旺连 陈立华 李关秀 赖广平 陈进文
阳 明 曾广萍 庞晓军 李香乐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采购法》及上级政府制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制定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并指导贯彻执行;讨论确定医院招标采购的事项,对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等院内专业委员会作出的采购决议进行最终确定。
二、采购谈判询价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绍光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杜正隆 副院长
成 员:唐真武 刘国勇 章晓华 李关秀 阳 明
曾广萍 庞晓军 李香乐 黄云兰 张素华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采购法》及上级政府制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医药耗材、办公设备、试剂、信息、宣传与广告、后勤物资、项目工程(维修)等招标采购价格咨询和谈判,负责对非参加非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院内招标采购价格谈判,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委托代理招标机构等。
三、采购监督管理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陆永光 副院长
成 员:黄淑静 张旺连 陈贤君 梁 冰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采购法》及上级政府制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医药耗材、办公设备、试剂、信息、宣传与广告、后勤物资、项目工程(维修)、服务等招标采购的价格咨询、谈判、抽签确定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招标、采购等环节全程监督。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2月5日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