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将培训科更名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通知
2019-12-05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各科室:
为满足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需求,规范临床能力训练中心的名称,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建设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桂卫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将院原培训科更名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更名后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包括设在7号楼的原培训科和4号楼3楼经改造的附设实训室。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