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05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各科室: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21日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河池市南丹县“10.28”矿山事故教训,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向好,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卫明电〔2019〕7号)和《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重点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见下“附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指导。
附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廖振南 党委副书记、院长
陆永光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绍光 党委副书记
庞纯宗 纪委书记
杜正隆 副院长
洪泽文 副院长
许承琼 副院长
吴天俊 副院长
梁 友 总会计师
秘 书:黄粹业 质管办常务主任
陈进文 质管办主任
成 员:郑小丽 党办主任
黄淑静 监察室主任
梁 冰 质管办副主任
陈樱君 院办主任
李关秀 宣传科科长
禤彩霞 医务部主任
吴国燕 质控科科长
黄春燕 护理部副主任
利文倩 教培部主任
李英珍 感控科副科长
彭于仑 门诊部主任
李香乐 信息科技术科长
黄国洲 设备科科长
王治军 保卫科科长
庞邦斌 后勤部主任
梁 耿 药剂科主任
三、排查整治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均为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
(二)未达防火标准的彩钢板使用情况;
(三)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及充电管理;
(四)制氧、压力容器、锅炉、变配电系统、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
(五)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六)办公楼、病区、宿舍区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七)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八)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尤其是消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九)应急预案的制定及人员知晓情况;
(十)医疗垃圾的处置;
(十一)病区病房、办公场所环境的安全性;
(十二)危险化学品仓库、药房药库、医疗设备仓库、后勤物资仓库等库房的安全性;
(十三)水、电、暖的安全设施是否达标;
(十四)其它各类重点防护及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它列入医院安全重点部位的场所。
四、排查整治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从2019年11月初至2020年1月底,历时3个月,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各部门各科室要把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持续开展自查自纠;质管办要在排查整治期间组织不少于2次的全院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一)及时动员部署
按照上级要求迅速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可通过动员会(中层干部会、质量与安全管理分析会)、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发动与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二)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深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要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尤其是职能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和脆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区域、部位、场所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出来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各部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等,报送质管办汇总,经主要院领导签字后在院内公布。
2.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计划分别于2019年11月中旬和2020年1月中旬各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质管办负责及时将检查中存在问题向相关部门、科室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按PDCA循环程序持续改进。对于科室层面不能解决的难题,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形成整改方案,院部给予支持和帮助整改。质管办和督查办负责督查整改效果。
(三)积极推进安全隐患整治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均要指定人员负责。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可在短期完成整治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治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方案,逐步推进整改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的予以通报批评,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部门各科室要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要采取“铁腕”措施,加大加强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三)医务、护理、感控、设备、保卫、后勤、药剂等重点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负起监管职责,确保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做好工作记录,形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整治工作要贯彻核销制,对已整改治理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核对后加以签字确认。
(四)质管办要落实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管,督促职能部门做好临床医技科室、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五)请各职能部门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质管办,以便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质管办邮箱:qzeyyzgb@163.com,联系电话:287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