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近期诊疗工作告知书
2020-02-25阅读次数: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钦州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我院近期诊疗工作告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5日起,恢复以下科室门诊工作。
1.耳鼻喉科门诊、眼科门诊、消化内镜中心、纤支镜内窥镜、肺功能检查平诊检查。
2.口腔科门诊继续停诊(急诊除外),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二、 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就诊注意事项:
1.出入医院的人员务必佩戴口罩(自备),在院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2.按照上级要求,我院已实行公共场所扫码出入制度。医院西门、南门出入口均设置有“出”、“入”二维码标识,请所有出入医院的人员主动配合,自觉扫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扫码登记后方可出入。
3.进入医院后,请主动接受我院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有以下情况,请第一时间告知我院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①近期是否发热(体温≥37.3℃);
②近期是否在湖北工作或生活;
③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特别是武汉;
④近期是否经停湖北,特别是武汉;
⑤近期是否接触过湖北尤其是武汉居住者;
⑥身边是否有人发热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者。
4.就诊发热门诊的患者进入医院后,请根据地面上的指引标识及人行道上的指示牌到发热门诊就诊。
5.我院发热门诊设置在独立医疗区域,主要用于排查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及治疗普通发热患者,为了避免交叉感染设立了发热门诊分诊护士台及四个诊室:发热诊室1用于诊治普通发热患者,发热诊室2用于诊治特殊患者;儿科发热诊室1用于诊治普通发热患儿,儿科发热诊室2用于诊治特殊患儿。特殊患者、患儿由专人陪同按指定路线就诊。
6.我院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诊断标准与流程,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隔离观察,切实保障您在我院就诊时的安全。
7.为了保证病区的安静整洁及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请严格遵守《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进一步加强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