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的通知
2021-05-11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领导责任制规定(试行)》(厅发〔2017〕58号),以及自治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落实反奸防谍主体责任,提升综合防范能力,经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成员
组 长:陆永光 党委书记
副组长:廖振南 党委副书记、院长
刘绍光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吴天俊 副院长
成 员:郑小丽 党办主任
陈樱君 院办主任
张莹珺 健康(体检)管理中心主任、宣传科科长、院办副主任
刘国勇 人力资源部部长
庞晓军 科研科科长
方章光 信息科副科长
王治军 保卫科科长
联络员:郑小丽 党办主任
陈樱君 院办主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情况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每季度召开例会,研究部署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任务,听取国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三)根据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和建立健全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
(四)统筹指导涉外、涉密、涉稳等职能部门建立国家安全信息员队伍,作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骨干力量,统筹做好培训指导工作。
(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有关涉外情况。包括本单位外籍人员(含配偶,即包括本单位外籍员工和本单位员工的外籍配偶)情况、承揽的涉外工程项目、与境外组织机构合作开展的科研项目(课题)、拟出国(境)团组及人员情况,以及国家安全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情况等。
(六)统筹做好本单位因公、因私出国(境)团组及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回访工作。
(七)统筹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指导精神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
(八)统筹做好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九)依法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提供国家安全机关所需数据资料。
(十)与国家安全机关密切配合,努力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和公民安全。
(十一)发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等线索,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十二)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细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国家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三)做好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及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