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印发《2021年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17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各科室:
现将我院《2021年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4日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
2021年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结合我院实际,向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对我院的行业作风情况进行监督与指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议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就诊环境为目标,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建设,让医院行风进一步改善,不断提高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
二、社会监督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政治站位,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认真、客观、公正和热爱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素质。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关心医院发展,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医院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
(三)结合实际情况,能参与正常的监督工作,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等。
(四)本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社会各界热心医疗卫生行业人士。
三、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通过明查暗访等监督渠道,对医院进行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等督查,并及时反馈暗访情况。配合开展我院的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听取病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评价,以调查问卷形式了解和收集群众对我院行业作风及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医院反馈存在的问题。
(三)积极参加医院召开的社会监督员会议,对医院服务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员积极参与构建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联盟”活动,加强沟通交流,使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共同提升社会声誉。
(五)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的有关规定,保守秘密,文明监督、方法和谐、尊重他人、语言文明。
四、监督形式
(一)医院聘请的社会监督员,持监督员证在医院开展行风监督。
(二)监督方法可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五、监督员权利
(一)批评权:发现医院有违反职业道德的人或事,有权直接向医院有关部门或院长反映。
(二)检举权: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借工作之便索取受贿,收取“红包”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医院主管领导反映。
(三)建议权:对医院管理、质量、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现象,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监督员反映问题和建议,由医院有关部门作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督员,或在限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六、聘请方式
(一)推荐人员。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办、监察室、院办、宣传科、运营管理部、采购办、医保物价管理科、财务部、审计科、医务部、护理部、体检部各推荐1名或2名,从中优选聘请20-25名同志,担任我院社会监督员。
(二)聘请情况。我院聘请前以发函形式征求聘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并收集反馈。医院统一管理聘任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为3年,给予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工作牌等相关证件等,并向群众公布聘请社会监督员名单。
(三)工作费用。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工作,每年给予社会监督员一定工作经费,及健康体检每人一次。
七、其他要求
(一)医院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要积极配合医院社会监督员的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各科室要为监督员工作提供方便,满足他们的工作要求,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三)医院每年召开1-2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随时收集监督员明查暗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汇报给院领导班子,以便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四)医院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能当即解决解答的尽量当场解决和解答;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向监督员做好解释工作,在一定时间内明确具体承办情况,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监督员。
附件: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附件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推荐科室: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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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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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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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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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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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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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此表于2021年5月19日前送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