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调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组的通知
2021-09-07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保证医疗工作需要,使患者安全、合理使用麻、精药品,严防流入非法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国家主席令第31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人员岗位的变动,现对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组进行调整,调整人员名单如下: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组人员名单
组 长:廖振南 院长
副组长:洪泽文 副院长
成 员:黄国洲 医务部部长
何 芳 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庞晓军 药学部主任、科研科科长
吴家嘉 感控科科长
王治军 保卫科科长
李诺利 药剂科副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曾 红 呼吸与危重症病区主任
傅 博 肿瘤科一区主任
欧传活 肿瘤科二区主任
李绍龙 肿瘤科三区主任
曾德福 重症医学科一区主任
何东明 重症医学科二区主任
黎必万 麻醉科主任
秘书单位:药剂科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供应、保管、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
(二)制定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四)监督指导各科室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项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和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六)组织全院医、药、护、技等相关人员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医务部职责
负责医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协调解决医、护、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出现的问题;组织医、护、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护理部职责
负责督查各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执行工作;督促临床科室对使用过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废贴进行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登记要规范、及时、准确。
(三)药剂科职责
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办理及更换;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废贴的回收销毁工作;药品库房和各药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配合医务部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配合医务部、保卫科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保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事件上报。
(四)保卫科职责
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和保卫;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重点使用部门的视频监控及保管;参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废贴的回收销毁工作;参与协调解决医患之间用药纠纷;处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丢失、被盗等)和事件。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8月6日